問答題
【案例分析題】甲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向乙公司發(fā)出電報稱:“現(xiàn)有A型鋼材100噸,每噸2500元,如貴方需購,望于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,也可直接帶款提貨?!?月12日,乙公司給甲公司復電稱:“接受貴方提供的A型鋼材100噸,但價格希望以每噸2400元成交,如同意可在7日內將貨送至本公司”。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。要求:根據(jù)上述資料和合同法規(guī)定,回答以下問題:假設乙公司在2006年3月20日復電給甲公司稱:“完全接受貴方條件”。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,則甲、乙之間合同關系是否成立?為什么?
答案:
甲、乙之間合同不成立。因為乙公司已超越承諾期發(fā)出承諾,應視為新要約,故甲、乙之間合同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