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.人身死亡; ②.重大火災; ③.大面積停電; ④.電網瓦解; ⑤.電廠垮壩; ⑥.主設備嚴重損壞。
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,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,沒有采取措施不放過。
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,車間控制障礙和輕傷,廠(局)控制事故和重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