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本來沒有自然的血緣關系,或無直系血緣關系,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等,稱為法律上擬制血親。
是指婚姻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(guī)定,決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,任何人不得強制或干涉。
是以兩性結合為前提,以血緣聯(lián)系為紐帶的社會關系,它具有一般的社會關系的性質,又具有它自身的特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