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和解協議是因債務人的欺詐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成立 B.和解協議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未獲得通過 C.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和解協議未獲得人民法院認可 D.債務人不能執(zhí)行或者不執(zhí)行和解協議,經和解債權人請求 E.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就債權債務的處理自行達成協議
A.我國企業(yè)破產法規(guī)定了權利人的取回權、出賣人的取回權B.權利人行使取回權的,應當在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或者和解協議、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前向管理人提出C.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占有的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,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取回D.權利人向管理入主張取回相關財產,管理人不予認可的,權利人可以債務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取回權之訴E.取回權屬于民法上物的請求權的表現形式,針對不特定財產
A.撤銷債權人會議決議 B.不予受理破產申請 C.終結破產程序 D.宣告?zhèn)鶆杖似飘a E.駁回破產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