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算期間的壞賬損失是否需要報批? 問題內容:清算企業(yè)由兩個股東成立清算組,自己說賬上的大額的其他應收款收不回來了,直接沖減了未分配利潤,這種作法對企業(yè)所得稅是沒有什么影響的,但涉及到清算個人所得稅。我想問一下,這種情況作為中介機構,應該如何把握?清算期間的壞賬損失,是否需要報批?
企業(yè)重組時自然人股東是否須繳納個人所得稅? 問題內容:有限責任公司以凈資產折股、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時自然人股東是否須繳納個人所得稅?